作为宜春的专业生产企业,<宜春>强晟钢供应链管理在几年的时间内,通过技术改造、完善企业经营管理,逐步占领宜春的主要市场,成为国内专业的宜春生产企业。“质量至上、信誉至上”是我们始终坚持的经营理念,您的意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您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为了回报广大用户对我公司的支持与信赖我公司将会秉承以往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上等的宜春产品吸引顾客、以低廉的价格回报顾客、以热情周到的售前售后服务感动顾客”,为您带来更加优良便捷的服务,您的支持与肯定是我们不变的追求!



取向宜春硅钢B18R060 B18R065 B20R060 B20R065 B20R070 B23R070 B23R075 B23R080 B23R085 B23P085 宜春B23R090 B23P090 B23P095 B23P100 B23G110 B27R085 7.1.2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7.1.3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7.2 交货状态 7.2.1 钢板及钢带通常以冷轧、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7.2.2 钢板及钢带通常应进行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7.2.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对于不涂油产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锈蚀、划伤及摩擦痕等缺陷,供方将不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3 力学性能 7.3.1 供方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在热冲压前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 的规定。7.3.2 在需方合适的工艺条件下,钢板及钢带经热冲压成相关零件后,其性能可达到表6 的规定,供方不提供相关零件的性能检验报告。 7.3.3 当钢板及钢带按指定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能范围作为验收基准,此时,表 5 和表 6 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和验收的依据。7.3.4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的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使用。B27R090 B27P090 B27R095 B27P095 B27P100 B27G120 B30R100

点击查看强晟钢供应链管理的【产品相册库】以及我们的【产品视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