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22:45:34 浏览次数:1 公司名称:[新疆]鼎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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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20 |
发货期限 | 1 |
供货总量 | 5 |
运费说明 | 20 |
我司具体经过新疆劳务派遣相关部门审核并且颁发的相关行政许可:新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建筑企业施工劳务(部分登记)资质
公司本着诚信经营、服务至上的宗旨,从2013年成立至今一直从事新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施工劳务等相关业务,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我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
新疆劳务派遣|灵活活用工|雇佣风险规避|税务筹划|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建筑施工劳务
新疆:即劳动力外包,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购买社保公积金、处理日常人事相关工作,之后把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用人单位节省人事工作,优化财务数据,改善和降低工资总额;
人力资源工作外包:把企业的人力资源相关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从而可精简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节约用工成本,以较少的成本但是能获得很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
岗位外包:把企业或者项目的某一个岗位进行外包,从而节省企业的管理成本并且得到较为专业的服务。
服务对象:
1.事业单位外聘员工
2.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客房酒店服务等)
3.企业单位员工(公司、工厂、写字楼)
新疆劳务派遣机构未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3、新疆当地劳务派遣机构未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条件的,移送公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新疆当地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机构未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5、新疆当地劳务派遣机构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新疆劳务派遣现有大量:生产工,冲压工,操作工,短期工,长期工,临时工派遣,主要向中山,佛山,肇庆,番禺,花都,四会,高要,三水,高明,鹤山,新会,珠海等地方输送劳务派遣工,普工/临时工输送10人起,欢迎人事经理和老板来电洽谈
政府并非没有预期到企业的这种应对手段。实际上,《新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曾指出: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新疆劳务派遣用工。但是这个条款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正式颁布时被删除了,使得企业可以有恃无恐地滥用“真派遣、新疆当地假外包”来达到降比目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之后,派遣工和外包工泛滥依旧,但是没有新的规制措施出台,而且旧措施的执行力度不高。实际上,随着经济增速的调整,劳动政策如何服务于企业降本增效的问题被推到了幕前。为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广东省等一些地方降低了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这种做法与企业通过劳务派遣逃避社保义务具有方向上的一致性,劳务派遣规制执行的松弛度由此可想而知,实际上也处于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根据笔者团队2016年在广州、新疆当地深圳、新疆当地天津、新疆当地长沙等多地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调查,超过一半的员工都是派遣工是这类企业的普遍情况。(本文来自澎湃资讯,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资讯”APP)。
新疆劳务派遣现有大量:生产工,冲压工,操作工,短期工,长期工,临时工派遣,主要向中山,佛山,肇庆,番禺,花都,四会,高要,三水,高明,鹤山,新会,珠海等地方输送劳务派遣工,普工/临时工输送10人起,欢迎人事经理和老板来电洽谈
主要从事:肇庆劳务派遣 南沙劳务派遣 增城劳务派遣 禅城劳务派遣 三水劳务派遣 高明劳务派遣 南海劳务派遣 顺德劳务派遣 里水劳务派遣 狮山劳务派遣 丹灶劳务派遣 平洲劳务派遣 大良劳务派遣 大沥劳务派遣 陈村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龙江劳务派遣 容桂劳务派遣 杏坛劳务派遣 均安劳务派遣 社会工派遣、临时工外送、劳务外包、农民工输出等人力资源服务。以人为本互利双赢。业从事,普工临时工,人才输送,短期工租赁,暑假工寒假工,代理招聘,劳务输出,各类人才派遣服务。现有员工1500余人,为企业提供各岗位员工操作灵活,服务过的有纸品、电子厂、玩具、塑胶、饰品、鞋业、五金厂各类行业,长期向, 珠海 江门 韶关 清远 广州 中山 深圳、东莞、惠州、珠三角地区大批量输送劳务工,深受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新疆劳务外包与新疆劳务派遣作为两种被广泛采用的用工形式,一方面为企业用工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外包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主体,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实践中容易产生混淆。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责任主体的司法认定就会成为该类案件的难点问题。
本文在深入分析新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得出区分新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关键点,从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归属出发,来确定劳动者的责任主体。
1、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新疆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 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新疆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新疆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的后果不同 劳务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新疆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新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